85元起跳!北北基計程車新運價自112年4/1調漲
2022-12-22 點閱數:134,472

【記者許守仁/臺北報導】北北基大臺北區的計程車運價要調漲了!臺北市公共運輸處今二十二日表示,自一一二年四月一日零時起,大臺北地區同步調整計程車運價,計費基準為起程運價一點二五公里八十五元,續程每二百公尺五元,延滯計時運價為車速每小時五公里以下,累計每六十秒五元;另夜間十一點至翌晨六點為夜間加成時段,每趟次加收二十元(即起程運價一點二五公里一0五元,如遇跨夜間加成時段,統一以「上車時間」為準)。
春節運價則為以國定春節連假起始日往前加三天至春節連假最後一日止,每趟次加收三十元(一一二年春節起實施,一一二年春節加價自一一二年一月十七日至一月二十九日止,共十三天)。(見圖)
臺北市公共運輸處表示,依據「公路法」第四十二條及「汽車運輸業客貨運運價準則」第十一條之規定,汽車運輸業營運成本重估及運價調整,除遇有特殊情形外,每兩年檢討一次;現行計程車費率係於一0四年十月一日核定實施,迄今已逾七年未予調整,為合理反映計程車營運成本(包括司機薪資、燃油、車輛折舊及維修等)、鼓勵駕駛承接短程載運服務、合理長程趟次收入及消費者接受程度等,本次調整後之計程運價起程由七十元調整為八十五元(里程維持一點二五公里),延滯時間計算基準為車速每小時五公里以下,由累計每八十秒五元調整為每六十秒五元,其餘運價項目不變。
至於春節加成運價核定以國定春節連假起始日往前加三天至春節連假最後一日止,每趟次加收三十元,並於一一二年春節開始實施(一一二年一月十七日至一月二十九日,共十三日);而颱風豪雨假考量政策係不鼓勵民眾外出及衍生大臺北地區倘未同步停班課情形爭議,故審定不採行。
公共運輸處指出,本次運價調整涉及計程車計費表修改作業,因此設定於一一二年四月一日零點起施行啟動新運價收費;倘未及於一一二年四月一日前完成修改計費表之計程車,則仍須按表(一0四年核定舊運價)收費。
公共運輸處最後提醒,民眾在搭車時如對計程車收費上有任何疑問可向該處洽詢,或記下車牌號碼及搭車時間、地點等資料,以利後續追查;另外也呼籲計程車駕駛朋友儘速辦理計費表改表作業,並確實照表收費(如於一一二年四月一日起未完成改表者,仍按一0四年核定舊運價收費),切勿向乘客超收車資,違者經查證屬實將依公路法規定裁處。
春節運價則為以國定春節連假起始日往前加三天至春節連假最後一日止,每趟次加收三十元(一一二年春節起實施,一一二年春節加價自一一二年一月十七日至一月二十九日止,共十三天)。(見圖)
臺北市公共運輸處表示,依據「公路法」第四十二條及「汽車運輸業客貨運運價準則」第十一條之規定,汽車運輸業營運成本重估及運價調整,除遇有特殊情形外,每兩年檢討一次;現行計程車費率係於一0四年十月一日核定實施,迄今已逾七年未予調整,為合理反映計程車營運成本(包括司機薪資、燃油、車輛折舊及維修等)、鼓勵駕駛承接短程載運服務、合理長程趟次收入及消費者接受程度等,本次調整後之計程運價起程由七十元調整為八十五元(里程維持一點二五公里),延滯時間計算基準為車速每小時五公里以下,由累計每八十秒五元調整為每六十秒五元,其餘運價項目不變。
至於春節加成運價核定以國定春節連假起始日往前加三天至春節連假最後一日止,每趟次加收三十元,並於一一二年春節開始實施(一一二年一月十七日至一月二十九日,共十三日);而颱風豪雨假考量政策係不鼓勵民眾外出及衍生大臺北地區倘未同步停班課情形爭議,故審定不採行。
公共運輸處指出,本次運價調整涉及計程車計費表修改作業,因此設定於一一二年四月一日零點起施行啟動新運價收費;倘未及於一一二年四月一日前完成修改計費表之計程車,則仍須按表(一0四年核定舊運價)收費。
公共運輸處最後提醒,民眾在搭車時如對計程車收費上有任何疑問可向該處洽詢,或記下車牌號碼及搭車時間、地點等資料,以利後續追查;另外也呼籲計程車駕駛朋友儘速辦理計費表改表作業,並確實照表收費(如於一一二年四月一日起未完成改表者,仍按一0四年核定舊運價收費),切勿向乘客超收車資,違者經查證屬實將依公路法規定裁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