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嘉昌砂石場又污染環境 環保局勒令停工
2022-09-21 點閱數:117

圖說:環保局人員赴財嘉昌污染環境 環保局勒令停工。(記者何家任/攝)
【記者何家任/桃園報導】立委陳椒華今21日又爆財嘉昌砂石場土石堆達4層樓高,風吹砂引發空污逸散嚴重,對此,桃園市環境保護局表示,環保局絕對進行稽查,若有違法依法告發,嚴懲不法。
環保局指出,該砂石場因違反水污法第二十條告發,處新臺幣三萬元以上三百萬元以下罰鍰。另該公司一年內違反相同法條二次以上,屬情節重大,因此,勒令其停工。
環保局說,二○一四年迄今共告發十六次,去年十月二十一日,陳椒華委員函請市府查處財嘉昌砂石場違法,獨佔地盜採土石並危及電塔一案,桃園市政府即排定市府聯合稽查專案,迄今共查獲八次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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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保局於今二十一日尚無再度前往稽查,該公司,領有本府核發之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惟該公司堆置大量土石方位置未有登載於許可證內容,與許可證不符,環保局依違反空污法第二十四條,處新十萬元以上二千萬元以下罰鍰,並限期二十天內完成改善,否則不排除廢止其操作許可或勒令歇業。另堆置的土石方,其覆蓋面積不足,故也依違反空污法第二十三條,處十萬元以上,二千萬元以下罰鍰。
環保局表示,民眾陳情案件,環保局絕對進行稽查,若有違法依法告發,嚴懲不法。
【記者何家任/桃園報導】立委陳椒華今21日又爆財嘉昌砂石場土石堆達4層樓高,風吹砂引發空污逸散嚴重,對此,桃園市環境保護局表示,環保局絕對進行稽查,若有違法依法告發,嚴懲不法。
環保局指出,該砂石場因違反水污法第二十條告發,處新臺幣三萬元以上三百萬元以下罰鍰。另該公司一年內違反相同法條二次以上,屬情節重大,因此,勒令其停工。
環保局說,二○一四年迄今共告發十六次,去年十月二十一日,陳椒華委員函請市府查處財嘉昌砂石場違法,獨佔地盜採土石並危及電塔一案,桃園市政府即排定市府聯合稽查專案,迄今共查獲八次違規。
環保局於今二十一日尚無再度前往稽查,該公司,領有本府核發之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惟該公司堆置大量土石方位置未有登載於許可證內容,與許可證不符,環保局依違反空污法第二十四條,處新十萬元以上二千萬元以下罰鍰,並限期二十天內完成改善,否則不排除廢止其操作許可或勒令歇業。另堆置的土石方,其覆蓋面積不足,故也依違反空污法第二十三條,處十萬元以上,二千萬元以下罰鍰。
環保局表示,民眾陳情案件,環保局絕對進行稽查,若有違法依法告發,嚴懲不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