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欠罰鍰不繳逃柬埔寨 母分期代繳積欠7年交通罰鍰
2022-07-20 點閱數:183

【記者何家任/桃園報導】桃園分署指出,桃園區一名二十一歲的翁姓男子90年次,在一○四年即十四歲的時候,就已經無照騎乘機車,多次遭警方攔檢查獲,加上闖紅燈、未依照標線行駛等交通違規行為。(見圖)
翁男自一○四年至一○九年間,累計有十七筆交通違規,遭移送機關桃園市政府交通事件裁決處,裁處各筆二千七百元至一萬二千元不等之罰鍰,累計積欠金額達十三萬元,翁男逾期未繳納,桃園市交裁處自一○五年七月起,陸續移送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桃園分署強制執行。
翁男的父親在他七歲的時候過世,翁男、母親及姊姊三人,繼承了翁父留下的一棟房子,三人各擁有三分之一的房屋所有權,桃園分署受理翁男滯欠交通違規罰鍰案件後,通知翁男應履行繳納罰鍰之義務,因翁男未於桃園分署指定之期限內繳納。
桃園分署再就翁男繼承房屋之應有部分實施查封,翁母隨即於一○六年八月間,至桃園分署就翁男欠繳之罰鍰辦理分期繳納,惟翁母繳了一萬餘元,就沒有再繼續繳納。
嗣經桃園分署調查發現,翁男自一○四年開始,即多次於收容機構接受感化教育,後因觸犯詐欺、妨害自由等罪,經刑事判決有罪確定,因未到案執行,現遭桃園地檢署通緝中,而翁男已於一○九年出境飛往柬埔寨,迄今未歸。
桃園分署聯絡上翁母,翁母於今年七月十八日到場表示稱:翁男已經二年多沒回來,她已經為了翁男觸犯的詐欺案件,幫翁男償還了好幾十萬元給被害人,現在還是每月要支付五千元給被害人。
自己現在早上在市場擺攤賣些服飾,收入也不穩定,對於翁男滯欠的交通罰鍰,願意每月代繳三千元等語。桃園分署審酌後,同意翁母所請,也請翁母務必按時繳納分期款項,始能暫緩執行不動產。
桃園分署呼籲青少年應愛惜生命,切勿無照駕駛,保障用路人及自身安全,欠繳交通罰鍰的義務人,收到繳款通知後,應主動於繳款期限內自行繳納,勿持有僥倖心理,桃園分署將持續強力執行積欠道路交通違規罰鍰案件,展現執法決心,並維護國家債權。
翁男自一○四年至一○九年間,累計有十七筆交通違規,遭移送機關桃園市政府交通事件裁決處,裁處各筆二千七百元至一萬二千元不等之罰鍰,累計積欠金額達十三萬元,翁男逾期未繳納,桃園市交裁處自一○五年七月起,陸續移送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桃園分署強制執行。
翁男的父親在他七歲的時候過世,翁男、母親及姊姊三人,繼承了翁父留下的一棟房子,三人各擁有三分之一的房屋所有權,桃園分署受理翁男滯欠交通違規罰鍰案件後,通知翁男應履行繳納罰鍰之義務,因翁男未於桃園分署指定之期限內繳納。
桃園分署再就翁男繼承房屋之應有部分實施查封,翁母隨即於一○六年八月間,至桃園分署就翁男欠繳之罰鍰辦理分期繳納,惟翁母繳了一萬餘元,就沒有再繼續繳納。
嗣經桃園分署調查發現,翁男自一○四年開始,即多次於收容機構接受感化教育,後因觸犯詐欺、妨害自由等罪,經刑事判決有罪確定,因未到案執行,現遭桃園地檢署通緝中,而翁男已於一○九年出境飛往柬埔寨,迄今未歸。
桃園分署聯絡上翁母,翁母於今年七月十八日到場表示稱:翁男已經二年多沒回來,她已經為了翁男觸犯的詐欺案件,幫翁男償還了好幾十萬元給被害人,現在還是每月要支付五千元給被害人。
自己現在早上在市場擺攤賣些服飾,收入也不穩定,對於翁男滯欠的交通罰鍰,願意每月代繳三千元等語。桃園分署審酌後,同意翁母所請,也請翁母務必按時繳納分期款項,始能暫緩執行不動產。
桃園分署呼籲青少年應愛惜生命,切勿無照駕駛,保障用路人及自身安全,欠繳交通罰鍰的義務人,收到繳款通知後,應主動於繳款期限內自行繳納,勿持有僥倖心理,桃園分署將持續強力執行積欠道路交通違規罰鍰案件,展現執法決心,並維護國家債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