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爽前女友另結新歡 送模型槍依恐嚇罪判6月
2022-07-04 點閱數:129,588

【記者于衛民/台中報導】有槍砲等前科的仲姓男子去年底,因不爽前女友另結新歡,前往前女友的大樓住處,將一盒裝有模型長槍的紙箱,以寄放禮物名義,請大樓保全轉交給前女友;台中地院審酌仲男是累犯,依法加重其刑,判仲徒刑六月。
判決書指出,仲男與被害女子原為同居男女朋友,雙方分手後,仲男於一一O年十二月間,得知前女友已另外結上交新男友,仲男醋意升起,而在同年月十四日下午三時許,前往前女友的大樓住處,並將一盒裝有模型長槍的紙箱,交給大樓保全,佯稱是「禮物」,請大樓保全轉交給前女友,女子收到包裹後,心生畏懼,報請警方處理。
審理中,仲男坦承犯行,但認為仲男曾涉槍砲、強制等罪遭判刑確定,並於一O二年間入監服刑,此次又犯下恐嚇案,罪質類似,而且是執行完畢後五年內犯案,視為累犯,依法需加重其刑,依恐嚇罪,判刑六月,得易科罰金十八萬元。
判決書指出,仲男與被害女子原為同居男女朋友,雙方分手後,仲男於一一O年十二月間,得知前女友已另外結上交新男友,仲男醋意升起,而在同年月十四日下午三時許,前往前女友的大樓住處,並將一盒裝有模型長槍的紙箱,交給大樓保全,佯稱是「禮物」,請大樓保全轉交給前女友,女子收到包裹後,心生畏懼,報請警方處理。
審理中,仲男坦承犯行,但認為仲男曾涉槍砲、強制等罪遭判刑確定,並於一O二年間入監服刑,此次又犯下恐嚇案,罪質類似,而且是執行完畢後五年內犯案,視為累犯,依法需加重其刑,依恐嚇罪,判刑六月,得易科罰金十八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