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苗不良反應救濟審查慢 藍批受害者救濟無門
2022-06-27 點閱數:145,911

【記者許守仁/臺北報導】COVID-19疫情爆發兩年間,全台近八成的民眾接種COVID-19疫苗,但也出現不少接種後疑似不良反應的個案,而接種後不良反應通報案件達一萬九千七百六十二件、有八千件提出疫苗受害救濟申請,但蔡政府對疫害救濟補償的審議程序,竟和常規疫苗救濟相同,時程緩慢且嚴格,根本無視於民眾的痛苦。
中國國民黨立法院黨團今二十七日召開記者會,邀集疫苗受害陳情人視訊與會,陳述其在申請疫害補償的過程中,屢屢遭到政府在程序上不斷要求補件,縱使申請案件遭到否決,向法院提請行政訴訟,衛福部律師還向法院提出限制申請閱卷權利,讓原本疫害救濟的良善政策,變成冷血的惡法,實在可惡!
黨團總召曾銘宗表示,根據《傳染病防治法》第三十條規定:「因預防接種而受害者,得請求救濟補償。」因此,接種COVID-19疫苗受害補償有一定的法源授權和依據。預防接種受害救濟基金尚有二億三千七百九十五萬元,經費沒問題相對充裕。但到六月十五日為止,施打疫苗死亡高達一千五零四人,危及生命有四十一人,家屬申請救濟過程中面臨很多困難,截至目前為止,完成審查的僅有610件,平均每案花費的時間是103天。
曾銘宗表示,EUA是緊急授權使用,跟一般醫療用品批准流程完全不同,疫苗相對風險高,在這一兩年疫情期間,全民配合防疫施打疫苗,經過EUA核准疫苗相對風險較高,施打後死亡或重症者,依法申請救濟,蔡政府還斤斤計較、從嚴處裡,國民黨團質疑這是什麼政府?要求蔡政府、蘇院長聽聽國民黨團意見,處理上疫害救濟上能不能更有人性些?更有溫度些?國民黨團具體主張:一、救濟程序從簡。二、救濟時程從速。三、損害判定從寬。四、賠償金額從高。
首席副書記長李德維表示,疫情期間民眾因施打COVID-19疫苗而受害,政府應該給予應有權益與保障。今年一月到五月底,衛福部相關疫苗接種受害審議委員會,只召開九次會議,每次大概只能討論五十個案件,到目前為止,一年最多審查一千二百件,現在申訴狀況已經超過八千件,這表示疫苗接種相關的救濟審議,耗費長久時間,若以這八千件審查速度,最後被審議到的人,可能要七、八年後,而這樣的速度,是否能對現在因打疫苗而受害民眾有所保障?國民黨團不只懷疑,真的認為完全不能對受害民眾有任何保障。
李德維指出,國民黨團強烈認為,COVID-19疫苗救濟必須跟其他常規疫苗分開處理,畢竟COVID-19疫苗是由EUA授權,和常態疫苗應有所區別,同時,COVID-19疫苗相關實驗過程與其他疫苗累積數據的不同,國民黨團基於對民眾保護,要求衛福部盡快、盡速、擴大,對於相關民眾施打疫苗受損部分給予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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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苗接種受害人陳仕津表示,去年五月六日因接種疫苗發生嚴重不良反應,從去年六月十日線上向疾管署申請不良反應受害救濟登錄,VICP去年十一月審定他的情況和疫苗無關不予救濟。去年十二月又提起訴願,直到今年三月,訴願委員會仍駁回,所有行政救濟程序耗時二百六十五天。
陳仕津表示,四月十四日向台北高等法院提起行政訴訟,至今尚未完成分案,衛福部三位律師更向法院提出限制我方申請閱卷權利,包括證物內容、VICP委員初步鑑定意見等,理由是按照「政府資訊公開法」規定,避免審議委員日後「因恐其鑑定書公開而影響公正性」。
陳仕津指出,他受害至今四百一十八天,沒有任何VICP成員容許他和律師進一步提出陳述意見或補充文件,就認定他有慢性病潛在因素,和疫苗不良反應無關,行政院訴願委員會還莫須有加上患有高血壓,非常荒謬。只能透過法院救濟,希望還給疫苗受害者公道。
中國國民黨立法院黨團今二十七日召開記者會,邀集疫苗受害陳情人視訊與會,陳述其在申請疫害補償的過程中,屢屢遭到政府在程序上不斷要求補件,縱使申請案件遭到否決,向法院提請行政訴訟,衛福部律師還向法院提出限制申請閱卷權利,讓原本疫害救濟的良善政策,變成冷血的惡法,實在可惡!
黨團總召曾銘宗表示,根據《傳染病防治法》第三十條規定:「因預防接種而受害者,得請求救濟補償。」因此,接種COVID-19疫苗受害補償有一定的法源授權和依據。預防接種受害救濟基金尚有二億三千七百九十五萬元,經費沒問題相對充裕。但到六月十五日為止,施打疫苗死亡高達一千五零四人,危及生命有四十一人,家屬申請救濟過程中面臨很多困難,截至目前為止,完成審查的僅有610件,平均每案花費的時間是103天。
曾銘宗表示,EUA是緊急授權使用,跟一般醫療用品批准流程完全不同,疫苗相對風險高,在這一兩年疫情期間,全民配合防疫施打疫苗,經過EUA核准疫苗相對風險較高,施打後死亡或重症者,依法申請救濟,蔡政府還斤斤計較、從嚴處裡,國民黨團質疑這是什麼政府?要求蔡政府、蘇院長聽聽國民黨團意見,處理上疫害救濟上能不能更有人性些?更有溫度些?國民黨團具體主張:一、救濟程序從簡。二、救濟時程從速。三、損害判定從寬。四、賠償金額從高。
首席副書記長李德維表示,疫情期間民眾因施打COVID-19疫苗而受害,政府應該給予應有權益與保障。今年一月到五月底,衛福部相關疫苗接種受害審議委員會,只召開九次會議,每次大概只能討論五十個案件,到目前為止,一年最多審查一千二百件,現在申訴狀況已經超過八千件,這表示疫苗接種相關的救濟審議,耗費長久時間,若以這八千件審查速度,最後被審議到的人,可能要七、八年後,而這樣的速度,是否能對現在因打疫苗而受害民眾有所保障?國民黨團不只懷疑,真的認為完全不能對受害民眾有任何保障。
李德維指出,國民黨團強烈認為,COVID-19疫苗救濟必須跟其他常規疫苗分開處理,畢竟COVID-19疫苗是由EUA授權,和常態疫苗應有所區別,同時,COVID-19疫苗相關實驗過程與其他疫苗累積數據的不同,國民黨團基於對民眾保護,要求衛福部盡快、盡速、擴大,對於相關民眾施打疫苗受損部分給予回應。
疫苗接種受害人陳仕津表示,去年五月六日因接種疫苗發生嚴重不良反應,從去年六月十日線上向疾管署申請不良反應受害救濟登錄,VICP去年十一月審定他的情況和疫苗無關不予救濟。去年十二月又提起訴願,直到今年三月,訴願委員會仍駁回,所有行政救濟程序耗時二百六十五天。
陳仕津表示,四月十四日向台北高等法院提起行政訴訟,至今尚未完成分案,衛福部三位律師更向法院提出限制我方申請閱卷權利,包括證物內容、VICP委員初步鑑定意見等,理由是按照「政府資訊公開法」規定,避免審議委員日後「因恐其鑑定書公開而影響公正性」。
陳仕津指出,他受害至今四百一十八天,沒有任何VICP成員容許他和律師進一步提出陳述意見或補充文件,就認定他有慢性病潛在因素,和疫苗不良反應無關,行政院訴願委員會還莫須有加上患有高血壓,非常荒謬。只能透過法院救濟,希望還給疫苗受害者公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