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杯買飲料7/1折價至少5元 新北邀業者提前輔導
2022-06-14 點閱數:87,148

圖說:新法上路 自備環保杯須折價至少五元。(環保局提供)
【記者李文玉/新北市報導】新北市環保局配合行政院環保署自今(111)年七月一日起將對一次用飲料杯實施管制,消費者至連鎖飲料店、連鎖便利商店、連鎖速食店及連鎖超級市場購買飲料時若自備飲料杯,業者應提供至少五元的價差優惠。
新北市環保局特別提前於今(14)日邀集業者召開說明會,提醒業者務必提早因應,而公告生效日起環保局將加強稽查,未依規定執行的門市,將依廢棄物清理法規定最高可處新臺幣六千元。
環保局長程大維表示,行政院環保署於今年四月二十八日公告「一次用飲料杯限制使用對象及實施方式」,規定自七月一日起,四大類規定管制對象,包含連鎖飲料店、連鎖便利商店、連鎖速食店及連鎖超級市場,須提供自備飲料杯的消費者至少五元價差優惠,請各縣市配合自實施日起即展開稽查,以落實政策推動。
局長程大維指出,為使新北市各業者了解上述政策,特辦理說明會,除向業者宣達應於營業場所明顯處標示「自備飲料杯省_元」字樣,且每字邊長至少五公分外,並提醒業者此項政策自公告生效日起即展開稽查,請業者務必確實配合法規公告實施期程,完成張貼標示、調整結帳系統等因應措施,避免觸法。屆時未依規定執行的門市,將依廢棄物清理法處新臺幣六千元以下罰緩,並限期一週內改善。
程大維強調,防疫期間因民眾消費習慣的改變,使得一次性用品的使用量大幅增加,原本轄內已有不少業者對消費者自備環保杯提供優惠,惟因沒有強制性導致做法不一,而為減輕環境負擔,政府對於源頭減量相關措施的推廣仍不停歇,本新法上路後,強制規範管制對象提高提供自備飲料杯優惠至少五元,民眾應相當有感。
新北市亦有推廣新北Ucup的租借服務,民眾臨時忘記帶環保杯時可以押金200元借用,使用完畢歸還時即退還押金,店家列表可至新北不塑之客友善地圖網頁查詢(https://www.chinglan.com.tw/ntcepb-plastic/list.asp?page=1)。最後也再次呼籲民眾配合響應包含自備環保杯、環保餐具、購物袋等源頭減量作為,共同為環境保護盡一份心力。
【記者李文玉/新北市報導】新北市環保局配合行政院環保署自今(111)年七月一日起將對一次用飲料杯實施管制,消費者至連鎖飲料店、連鎖便利商店、連鎖速食店及連鎖超級市場購買飲料時若自備飲料杯,業者應提供至少五元的價差優惠。
新北市環保局特別提前於今(14)日邀集業者召開說明會,提醒業者務必提早因應,而公告生效日起環保局將加強稽查,未依規定執行的門市,將依廢棄物清理法規定最高可處新臺幣六千元。
環保局長程大維表示,行政院環保署於今年四月二十八日公告「一次用飲料杯限制使用對象及實施方式」,規定自七月一日起,四大類規定管制對象,包含連鎖飲料店、連鎖便利商店、連鎖速食店及連鎖超級市場,須提供自備飲料杯的消費者至少五元價差優惠,請各縣市配合自實施日起即展開稽查,以落實政策推動。
局長程大維指出,為使新北市各業者了解上述政策,特辦理說明會,除向業者宣達應於營業場所明顯處標示「自備飲料杯省_元」字樣,且每字邊長至少五公分外,並提醒業者此項政策自公告生效日起即展開稽查,請業者務必確實配合法規公告實施期程,完成張貼標示、調整結帳系統等因應措施,避免觸法。屆時未依規定執行的門市,將依廢棄物清理法處新臺幣六千元以下罰緩,並限期一週內改善。
程大維強調,防疫期間因民眾消費習慣的改變,使得一次性用品的使用量大幅增加,原本轄內已有不少業者對消費者自備環保杯提供優惠,惟因沒有強制性導致做法不一,而為減輕環境負擔,政府對於源頭減量相關措施的推廣仍不停歇,本新法上路後,強制規範管制對象提高提供自備飲料杯優惠至少五元,民眾應相當有感。
新北市亦有推廣新北Ucup的租借服務,民眾臨時忘記帶環保杯時可以押金200元借用,使用完畢歸還時即退還押金,店家列表可至新北不塑之客友善地圖網頁查詢(https://www.chinglan.com.tw/ntcepb-plastic/list.asp?page=1)。最後也再次呼籲民眾配合響應包含自備環保杯、環保餐具、購物袋等源頭減量作為,共同為環境保護盡一份心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