遏止酒駕 北市第4次公告酒駕累犯姓名照片
2022-06-09 點閱數:121,007

【記者許守仁/臺北報導】臺北市交通事件裁決所依據酒駕新法規定,針對屢次酒駕或拒測違規再犯者,九日於交通局官網公告111年第四次酒駕累犯者姓名、照片及違規事實。(見圖)
酒駕新法已於今年三月三十一日上路,針對屢次酒駕或拒測違規再犯者,自一0八年七月一日起算,於十年內第二次累犯,除了現行的加重罰鍰、吊銷駕駛執照及道安講習等處分,並得公布酒駕累犯的姓名、照片及違規事實。
臺北市九日公告酒駕累犯名單計有二人,分別為: 林傳彬前次酒駕於一0九年三月十五日駕駛機車在中壢區中華路遭攔停,復於111年四月七日駕駛汽車在松隆路被警方攔下開單(酒測值0.19)。
王彥彬君前次酒駕於一0九年七月二十日駕駛機車在木柵路遭攔停,復於111年四月七日駕駛機車在景華街被警方攔下開單(酒測值0.26)。
上開酒駕累犯資料已公告於交通局官網酒駕及拒測累犯公布專區,公告內容係依中央規定,裁決確定後即公布汽機車駕駛人姓名、照片及違規事實等相關資訊。
臺北市交通事件裁決所呼籲「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勿心存僥倖駕車上路,找代駕服務或搭乘大眾運輸,以免觸犯法律而受罰,避免意外而遺憾終身。
酒駕新法已於今年三月三十一日上路,針對屢次酒駕或拒測違規再犯者,自一0八年七月一日起算,於十年內第二次累犯,除了現行的加重罰鍰、吊銷駕駛執照及道安講習等處分,並得公布酒駕累犯的姓名、照片及違規事實。
臺北市九日公告酒駕累犯名單計有二人,分別為: 林傳彬前次酒駕於一0九年三月十五日駕駛機車在中壢區中華路遭攔停,復於111年四月七日駕駛汽車在松隆路被警方攔下開單(酒測值0.19)。
王彥彬君前次酒駕於一0九年七月二十日駕駛機車在木柵路遭攔停,復於111年四月七日駕駛機車在景華街被警方攔下開單(酒測值0.26)。
上開酒駕累犯資料已公告於交通局官網酒駕及拒測累犯公布專區,公告內容係依中央規定,裁決確定後即公布汽機車駕駛人姓名、照片及違規事實等相關資訊。
臺北市交通事件裁決所呼籲「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勿心存僥倖駕車上路,找代駕服務或搭乘大眾運輸,以免觸犯法律而受罰,避免意外而遺憾終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