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障男討不到千元零用錢 狂刺50刀弒母起訴
2022-06-06 點閱數:83,756

【記者于衛民/台中報導】台中市疑有身心障礙的陳姓男子今年四月初因向母討零用錢未果,憤而持水果刀砍殺母親五十刀致死,連刀都殺到折彎,翌日其姊聯絡不上人,通知鎖匠開門,才知母親已死。台中地檢署今依殺害直系尊親屬罪嫌起訴,台中地院也裁定接押。
起訴書指出,三十九歲陳男一O三年間曾患有雙向情緒障礙症,平日與六旬母親同住在太平區的大樓內,陳母每周給陳一千元零用錢,但陳常會向母親索討超額零用錢時發生衝突,及對母親暴力相向。
111年四月一日晚間七時許,陳男因對母親不給零用錢心生怨懟,先持廚房水果刀,坐在客廳內等候陳母,當晚陳母結束工作返家在大樓櫃台領包裹時,還曾向保全抱怨,兒子為討錢,已經大吵大鬧了二天,當時保全建議「先不要上樓」。
陳母返家後直至廚房準備晚餐時,陳男拿出水果刀吼叫,接著拿刀抵著母親脖子,陳母抵抗,陳再持刀猛刺其母胸、背、,陳母因心臟、肺臟破裂倒地,陳持續在其母身上共刺了五十刀,直到水果都都折彎才住手。
陳男犯案後,任由母親倒臥在餐桌旁的血泊中,自己將凶刀丟進洗碗槽清洗,再將身上血跡洗清後,返回臥室睡覺。
翌日中午,陳姐姐打電話回家都無人接聽,聯絡保全前往查看,保全通知鎖匠開門,發現陳母已屍家中,陳則反鎖在臥房內,警方獲報到場,當場查扣涉案凶刀,刀柄、已經明顯彎折的刀刃,並將陳男帶回。
偵訊中,陳男否認殺害母親,辯稱死者不是他的媽媽,還稱只有砍殺陳母四、五刀,沒有沒有殺四、五十刀,也否認自己有家暴紀錄。
檢方經核,雖然陳男在一O三、一O四年間,有罹患精神疾病被判定中度精神障礙,但後來未依規定重新鑑定,而陳在行凶前預藏水果刀,犯後冷靜清洗凶刀與身上血跡,認定犯案時,沒有處於精神障礙狀態下,導致無辨識違法能力,依殺害直系尊親屬罪將陳起訴。
起訴書指出,三十九歲陳男一O三年間曾患有雙向情緒障礙症,平日與六旬母親同住在太平區的大樓內,陳母每周給陳一千元零用錢,但陳常會向母親索討超額零用錢時發生衝突,及對母親暴力相向。
111年四月一日晚間七時許,陳男因對母親不給零用錢心生怨懟,先持廚房水果刀,坐在客廳內等候陳母,當晚陳母結束工作返家在大樓櫃台領包裹時,還曾向保全抱怨,兒子為討錢,已經大吵大鬧了二天,當時保全建議「先不要上樓」。
陳母返家後直至廚房準備晚餐時,陳男拿出水果刀吼叫,接著拿刀抵著母親脖子,陳母抵抗,陳再持刀猛刺其母胸、背、,陳母因心臟、肺臟破裂倒地,陳持續在其母身上共刺了五十刀,直到水果都都折彎才住手。
陳男犯案後,任由母親倒臥在餐桌旁的血泊中,自己將凶刀丟進洗碗槽清洗,再將身上血跡洗清後,返回臥室睡覺。
翌日中午,陳姐姐打電話回家都無人接聽,聯絡保全前往查看,保全通知鎖匠開門,發現陳母已屍家中,陳則反鎖在臥房內,警方獲報到場,當場查扣涉案凶刀,刀柄、已經明顯彎折的刀刃,並將陳男帶回。
偵訊中,陳男否認殺害母親,辯稱死者不是他的媽媽,還稱只有砍殺陳母四、五刀,沒有沒有殺四、五十刀,也否認自己有家暴紀錄。
檢方經核,雖然陳男在一O三、一O四年間,有罹患精神疾病被判定中度精神障礙,但後來未依規定重新鑑定,而陳在行凶前預藏水果刀,犯後冷靜清洗凶刀與身上血跡,認定犯案時,沒有處於精神障礙狀態下,導致無辨識違法能力,依殺害直系尊親屬罪將陳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