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友照顧少女卻遭誣告猥褻 中院還清白
2022-05-26

【記者于衛民/台中報導】台中市王姓男子前年間受友人所託,照顧她十三歲的女兒,卻被控撫摸少女胸部及脫衣褲猥褻,法院審理發現,少女前後證詞反覆不定,後來又寫下自白稱王男清白,表示自己「書讀不下去」想和阿姨住,才說謊稱自己遇害,台中地院以證據不足,判王男無罪。
王男被提告指出,於一O八年六至八月間,曾多次在花蓮、台中住處摸少女胸部,又脫她內褲磨蹭大腿等,還提到王摸完有跟她致歉,說自己會遭天譴等語。
王男堅決否認猥褻少女,辯稱絕對沒有做過這種事,而且事後少女也有寫悔過書,內容有證明他的清白。
審理中,少女改口稱有被用大腿磨蹭,另少女也曾說王對她性交,但無法具體描述,經法官詢問是否感覺疼痛,她也是以猜測口氣回答「應該會吧」。
法院再視驗傷結果,發現她下體並沒有明顯撕裂傷,少女就曾遭王試圖性交次數等嚴重情節,在警詢、偵查時又全然未提,前後說詞有重大瑕疵。
台中地院審酌,依據少女寫下的自白書,內容提到她是不想繼續在這住下去、書也讀不下去,為了想去跟阿姨住,因阿姨覺得她怪怪的,問她是否被性侵或性騷,她才會騙說有。法院認定,相關證據無法證明王犯罪,依法判王無罪。
王男被提告指出,於一O八年六至八月間,曾多次在花蓮、台中住處摸少女胸部,又脫她內褲磨蹭大腿等,還提到王摸完有跟她致歉,說自己會遭天譴等語。
王男堅決否認猥褻少女,辯稱絕對沒有做過這種事,而且事後少女也有寫悔過書,內容有證明他的清白。
審理中,少女改口稱有被用大腿磨蹭,另少女也曾說王對她性交,但無法具體描述,經法官詢問是否感覺疼痛,她也是以猜測口氣回答「應該會吧」。
法院再視驗傷結果,發現她下體並沒有明顯撕裂傷,少女就曾遭王試圖性交次數等嚴重情節,在警詢、偵查時又全然未提,前後說詞有重大瑕疵。
台中地院審酌,依據少女寫下的自白書,內容提到她是不想繼續在這住下去、書也讀不下去,為了想去跟阿姨住,因阿姨覺得她怪怪的,問她是否被性侵或性騷,她才會騙說有。法院認定,相關證據無法證明王犯罪,依法判王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