搶走同桌客人錢包7500元 累犯再判8月
2022-05-10

【記者于衛民/台中報導】有傷害、詐欺、搶奪等等多項前科的何姓男子,去年初在台中市一家麵店用餐時,發現同桌客人的錢包掉到地上,當客人將錢包拾起時,和趁機伸手搶了錢包就跑,客人追出店外時,在附近建國路發現何,何交出錢包後離開,事後被害人發現錢包內的七千五百元已被拿走,由於何為累犯,台中地院依搶奪罪加重判何徒刑八月。
判決書指出,五十四歲何男於一一○年二月十八日上午十一時許,在中區建國路一五九巷的一家麵店用餐時,適與陳女、杜男、白女顧客同桌用餐,陳女不慎將錢包掉落在地,杜男彎腰幫其撿起,在交還給陳女時,何男見有機可乘,伸手搶奪杜男手中的錢包後,就轉身跑出麵店。
同桌白女見狀追出,在附近發現何男後,要求歸還錢包,白回麵店後,將錢包交給陳女,陳女卻發現錢包內七千五百元已不翼而飛,就報警處理。
審理中,何男坦承犯行,但認為何男素行不良,過去曾因酒駕犯行被判刑六月,此外還有竊盜、傷害、詐欺、毀損、搶奪等等前科,而依累犯加重其刑,判何徒刑八月,沒收犯罪所得。
判決書指出,五十四歲何男於一一○年二月十八日上午十一時許,在中區建國路一五九巷的一家麵店用餐時,適與陳女、杜男、白女顧客同桌用餐,陳女不慎將錢包掉落在地,杜男彎腰幫其撿起,在交還給陳女時,何男見有機可乘,伸手搶奪杜男手中的錢包後,就轉身跑出麵店。
同桌白女見狀追出,在附近發現何男後,要求歸還錢包,白回麵店後,將錢包交給陳女,陳女卻發現錢包內七千五百元已不翼而飛,就報警處理。
審理中,何男坦承犯行,但認為何男素行不良,過去曾因酒駕犯行被判刑六月,此外還有竊盜、傷害、詐欺、毀損、搶奪等等前科,而依累犯加重其刑,判何徒刑八月,沒收犯罪所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