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出所車棚火警延燒民宅 判國賠130萬定讞
2022-01-18

圖說:恆春分局溫泉派出所國賠案定讞(記者魏安娜/翻攝)
【記者魏安娜/屏東報導】恆春分局溫泉派出所於一0一年因警力合併而裁撤,於一0三年期間緊鄰隔壁民房之停車棚內,因堆放大量紐澤西護欄不明原因起火,致火勢延燒隔壁民宅,造成民宅財物毀損,當事人遂向法院提起請求國家賠償之訴。
案經屏東地方法院民事庭第一、二審判決均以火災發生原因與恆春分局溫泉派出所廳舍管理上無因果關係而駁回,惟最高法院及台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更一審均認為恆春分局溫泉派出所停車棚屬於建築物,未設防火間隔,導致火勢延燒至民宅,造成民眾財產損失,實有相當因果關係,判決屏東縣政府警察局需賠償民宅新台幣130萬元。
屏東縣政府警察局長劉印宮表示:此案既經高等法院判決定讞,不得上訴,警局尊重司法判決,相關賠償經費將另行籌編經費支應,並作成案例教育宣導,要求各分局對於廳舍應善盡保管人責任,另針對判決書內所列缺失檢討精進改進,以避免類似案件發生。
【記者魏安娜/屏東報導】恆春分局溫泉派出所於一0一年因警力合併而裁撤,於一0三年期間緊鄰隔壁民房之停車棚內,因堆放大量紐澤西護欄不明原因起火,致火勢延燒隔壁民宅,造成民宅財物毀損,當事人遂向法院提起請求國家賠償之訴。
案經屏東地方法院民事庭第一、二審判決均以火災發生原因與恆春分局溫泉派出所廳舍管理上無因果關係而駁回,惟最高法院及台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更一審均認為恆春分局溫泉派出所停車棚屬於建築物,未設防火間隔,導致火勢延燒至民宅,造成民眾財產損失,實有相當因果關係,判決屏東縣政府警察局需賠償民宅新台幣130萬元。
屏東縣政府警察局長劉印宮表示:此案既經高等法院判決定讞,不得上訴,警局尊重司法判決,相關賠償經費將另行籌編經費支應,並作成案例教育宣導,要求各分局對於廳舍應善盡保管人責任,另針對判決書內所列缺失檢討精進改進,以避免類似案件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