夾帶牛肉偷吃 監獄管理員判刑撤職
2019-11-10
前高雄監獄徐姓主任管理員涉嫌協助家屬夾帶牛肉給受刑人,並吃掉三分之一、價值二千多元的牛肉,一審被法院依貪污罪判刑三年。公務員懲戒委員會判決徐男撤職,並停止任用二年。
判決指出,徐男因雙膝關節退化抽痛,自民國一○二年起即自行烹煮牛肉食用以改善膝關節,但花費不眥。他於一○五年間詢問一名洪姓受刑人後,跟洪男母親說洪喜歡吃牛肉,他可代為烹煮,讓洪男在獄中吃。
●代受刑人烹煮 自留三分一
徐男與洪母同年二月間一起到大賣場買牛肉,由徐男在家烹煮後,避開監獄的食物檢查程序,將帶進獄中給洪男吃。牛肉吃完後,因洪母沒空,徐男獨自到賣場買了新台幣七千多元的牛肉,自己留下三分之一,其餘帶入讓洪男食用。
高雄地方法院今年四月間,認定徐男涉及貪污治罪條例,判處有期徒刑三年,褫奪公權三年。
檢方另指控,徐啟隆於一○五年一月中旬暗示洪姓受刑人,自己下班後常至一家茶行喝茶,洪母不久後到這家茶行寄放一萬五千元供徐男選購茶葉飲用,涉嫌貪污治罪條例收賄罪,但法官認為雙方無行收賄犯意,判決無罪。
另外,徐男向一名劉姓受刑人的胞姊借貸四萬元,並夾帶藥品到獄中供劉姓受刑人使用,也被檢方被依貪污起訴。法院指出,徐男此舉雖然違反監獄行刑法,但未涉貪,判決無罪。
法務部將全案移送公務員懲戒委員會審理,公懲會認定徐男有違失,事證明確,判決撤職並停止任用二年。【台北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