賠償出爐 旅行社實報實銷 散客100美元
2019-02-10

圖說:桃園機場十日的華航班機共有15架次取消,1架次出境延遲,影響旅客約2924人。(中央社)
華航機師罷工十日第三天,交通部十日上午召開應變會議,交通部主動對外說明華航旅客賠償方案,包括旅行業者及散客受影響的交通費、食宿費,檢附單據即可實報實銷。
華航機師罷工造成滯外旅客因航班取消或延誤而衍生的支出,日前傳出是旅行業者負擔,交通部長林佳龍十日在會中要求華航提出方案,不能讓無辜受波及者承擔其責任。
交通部說,華航代表回應林佳龍要求,承諾賠償給乘客(包括旅行業者及散客)的方案,凡受罷工影響的交通費,食宿,檢附單據即可實報實銷,另外,對散客的賠償也不會低於空服員罷工時一天賠償一百美元的標準。
●航班人力工時定義 交部不認同
華航機師罷工人數超過五百人,前晚華航勞資溝通沒結果,交通部官員昨天說,華航同意工會疲勞航班增加人力派遣,但對於工時的認定,無法接受工會臨時變掛,交通部也不認同。
根據桃園市機師職業工會先前宣稱向華航提出的五大訴求,第一項就是改善疲勞航班、增加機師派遣,要求長程航班八小時以上三人派遣,十二小時以上四人派遣。
據交通部與會人員透露,前天華航資方與機師工會在交通部座談,溝通第一項疲勞航班訴求時,華航就決定讓步;不過,工會卻說,八小時是指飛航執勤時間(Flight Duty Period, FDP)為依據,認為包括飛航前報到準備及抵達時的地面作業等約二‧五小時。
據與會人員透露,當時連交通部、勞動部的與會代都愣住,認為華航已接受工會訴求,就是一大讓步,因此努力勸說勞資雙方應可就第一項訴求達到共識;不過,機師工會未同意。
機師工會接著提出改採飛航時間(Flight Time,FT)的要求,是七小時以上三人派遣,十一小時以上四人派遣,並自稱工會讓步;華航未同意,工會再提七小時以上三人派遣,十二小時以上四人派遣,華航也未同意。【記者高照/台北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