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公布酒毒駕累犯 男子3度毒駕遭罰39萬元
2022-11-10 點閱數:106,600

【記者許守仁/臺北報導】臺北市交通事件裁決所依據酒(毒)駕新規,今十日第十三次公告酒(毒)駕累犯計有十四名,其中張男為3次毒駕累犯,累計遭罰39萬元並吊銷駕照。(見圖)
交通裁決所指出,酒(毒)駕新規今年三月三十一日上路,針對屢次酒(毒)駕或拒測違規再犯者,自一0八年七月一日起算,於十年內第二次累犯,駕駛機車處罰鍰新臺幣九萬元、駕駛汽車處罰鍰新臺幣十二萬元,酒(毒)駕累犯第三次以上者按前次所處罰鍰金額加罰新臺幣九萬元,酒(毒)駕拒測第二次者處罰鍰新臺幣三十六萬,拒測第三次以上者按前次所處罰鍰金額加罰十八萬,並得公布酒(毒)駕累犯的姓名、照片及違規事實,並吊銷駕駛執照三年及參加道安講習,另處分吊扣該汽機車牌照二年。
臺北市本次(第十三次)公告酒(毒)駕累犯名單計有十四名,累計八十三名;本次分別計有酒駕累犯二次八名,累犯三次五名、拒測累犯二次一名。
其中累犯二次有八名,分別為:莊X發,黃X茗,黃X恩,陳X磬,張X泰,盧X聰,方X鴻,陳X興。
累犯三次有五名,分別為:張X綱,林X緯,蔡X文,唐X聲,謝X橒。拒測累犯二次有一名:趙X羽。
裁決所提醒市民,如酒測值達0.25mg/L以上即涉公共危險罪,警方依規定移送司法機關?理;罰鍰逾期未繳納者,裁決所依法移送法務部執行分署辦理強制執行。
上開酒駕累犯資料已公告於交通局官網酒駕及拒測累犯公布專區。臺北市交通事件裁決所呼籲「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勿心存僥倖駕車上路,找代駕服務或搭乘大眾運輸,以免觸犯法律而受罰,避免意外而遺憾終身。
交通裁決所指出,酒(毒)駕新規今年三月三十一日上路,針對屢次酒(毒)駕或拒測違規再犯者,自一0八年七月一日起算,於十年內第二次累犯,駕駛機車處罰鍰新臺幣九萬元、駕駛汽車處罰鍰新臺幣十二萬元,酒(毒)駕累犯第三次以上者按前次所處罰鍰金額加罰新臺幣九萬元,酒(毒)駕拒測第二次者處罰鍰新臺幣三十六萬,拒測第三次以上者按前次所處罰鍰金額加罰十八萬,並得公布酒(毒)駕累犯的姓名、照片及違規事實,並吊銷駕駛執照三年及參加道安講習,另處分吊扣該汽機車牌照二年。
臺北市本次(第十三次)公告酒(毒)駕累犯名單計有十四名,累計八十三名;本次分別計有酒駕累犯二次八名,累犯三次五名、拒測累犯二次一名。
其中累犯二次有八名,分別為:莊X發,黃X茗,黃X恩,陳X磬,張X泰,盧X聰,方X鴻,陳X興。
累犯三次有五名,分別為:張X綱,林X緯,蔡X文,唐X聲,謝X橒。拒測累犯二次有一名:趙X羽。
裁決所提醒市民,如酒測值達0.25mg/L以上即涉公共危險罪,警方依規定移送司法機關?理;罰鍰逾期未繳納者,裁決所依法移送法務部執行分署辦理強制執行。
上開酒駕累犯資料已公告於交通局官網酒駕及拒測累犯公布專區。臺北市交通事件裁決所呼籲「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勿心存僥倖駕車上路,找代駕服務或搭乘大眾運輸,以免觸犯法律而受罰,避免意外而遺憾終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