婦人購物不給錢 警逮捕遭咬傷手指
2022-05-27 點閱數:92,788

圖說:與店家發生消費糾紛的陳姓婦人(右)在警方處理時與員警發生言語衝突,涉嫌辱罵員警。(記者包希勝/翻攝)
【記者包希勝/高雄報導】一名陳姓婦人購物時與店家發生消費糾紛,警方前往處理時與警方發生爭執,涉嫌辱罵員警,並於警方依法逮捕時咬傷警員,結果吃上妨害公務及傷害官司,被依法送辦。
高雄市岡山警分局橋頭分駐所前晚十一時多接獲報案,橋頭區隆豐路一家商店顧客與店家發生消費糾紛,店家指顧客陳姓婦人(五十五歲)購物後不給錢,雙方發生爭執,婦人一直在店內不願離開,店家表示未付錢部分不願追究,希望警方勸導該名婦人離開。
圖說:一名警員在逮捕涉嫌辱罵警方的陳姓婦人時,遭陳姓婦人咬傷手指。(記者包希勝/攝)
警方前往勸導陳姓婦人離開後不久,接獲陳姓婦人報案,表示與店家發生糾紛,員警到場處理時,婦人情緒失控,涉嫌辱罵處理員警「奸臣」,警方警告她她辱罵員警涉及妨害公務,陳婦仍繼續怒罵,警員於是要依法逮捕她究辦刑責,婦人在逮捕過程情緒再度失控,咬傷警員右手,幸僅輕傷,並無大礙。
警方將陳婦逮捕後,依妨害公務及傷害罪嫌將她移送橋頭地檢署偵辦。警方並強調,任何挑釁公權力及影響員警執勤安全的行為,警方都將嚴正究辦,絕不寬貸。
【記者包希勝/高雄報導】一名陳姓婦人購物時與店家發生消費糾紛,警方前往處理時與警方發生爭執,涉嫌辱罵員警,並於警方依法逮捕時咬傷警員,結果吃上妨害公務及傷害官司,被依法送辦。
高雄市岡山警分局橋頭分駐所前晚十一時多接獲報案,橋頭區隆豐路一家商店顧客與店家發生消費糾紛,店家指顧客陳姓婦人(五十五歲)購物後不給錢,雙方發生爭執,婦人一直在店內不願離開,店家表示未付錢部分不願追究,希望警方勸導該名婦人離開。
警方前往勸導陳姓婦人離開後不久,接獲陳姓婦人報案,表示與店家發生糾紛,員警到場處理時,婦人情緒失控,涉嫌辱罵處理員警「奸臣」,警方警告她她辱罵員警涉及妨害公務,陳婦仍繼續怒罵,警員於是要依法逮捕她究辦刑責,婦人在逮捕過程情緒再度失控,咬傷警員右手,幸僅輕傷,並無大礙。
警方將陳婦逮捕後,依妨害公務及傷害罪嫌將她移送橋頭地檢署偵辦。警方並強調,任何挑釁公權力及影響員警執勤安全的行為,警方都將嚴正究辦,絕不寬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