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院拍板 軍公教退撫金提撥免稅 退休轉私校 退俸薪資都能拿
2021-03-04

(圖:中央社檔案照)
退休再任私校職停領退俸規定在民國一○八年八月被宣告違憲,行政院會四日通過三項配套修法,軍公教退休後再任私校有給職務,無須停領月退休俸;現職人員提繳退撫基金費用,將免予課稅。
退休軍公教人員再任私校,同時領有退休金,過去遭質疑為「肥貓」,因此一○六年六月政府推動年金改革時提出修法,如果公務員退休後再任私校職務,且每月支領薪酬總額超過法定基本工資,就得停發月退金。
大法官在一○八年八月二十三日對軍公教年金改革,做成釋字第七八一、七八二與七八三號解釋,退休再任職停領退俸規定違憲。行政院當時表示,會儘速進行必要的配套處理與修法。
行政院政務委員兼發言人羅秉成四日上午主持行政院會後記者會,政務委員林萬億、國防部副部長張冠群、教育部次長林騰蛟出席。
羅秉成表示,就「陸海空軍軍官士官服役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及「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資遣撫卹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行政院長蘇貞昌裁示通過,函請立法院審議。
●教部︰降退休人員再任私校
羅秉成說,這次修正是為回應司法院釋字七八一號、七八三號解釋意旨,就是年金改革釋憲案,明定退休金調整機制,修法後調整為隨消費者物價指數累計成長率達正負五%或每四年檢討。
羅秉成指出,修正退役、退休後再任私校有給職務,無須停領月退休俸或退休金,但教育部也強調,政府致力降低私校聘任退休軍公教人員的政策立場不會改變。降低私校聘任意願部分,將退休再任人數列為獎補助款減列項目,並限制不得使用教育部獎補助款支付退休再任人員薪資。
另外,行政院此次也修法,退休軍公教人員所領月退休金,在消費者物價指數累計成長率達正、負五%時,應予調整;其調整比率由行政院、考試院考量國家經濟環境、政府財政與退撫基金準備率定之,或至少每四年應予檢討。另外現職軍公教人員提繳的退撫基金也比照勞工,不計入年度課稅。
據統計,約有十八萬三二八三名現職的教職員,及十七萬九三○六名現役軍人參加退撫基金,二者合計超過三十六萬人,在修法通過後提繳退撫基金費用將免予課稅,預計一一一年一月一日起實施。
教育部指出,至於現職及退休教職員過去繳付退撫基金費用已計入所得,相關年資所領取的退撫新制實施後退撫給與仍維持免稅規定,將由銓敘部配合修正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管理條例相關規定,以保障權益。 【記者楊沖/綜合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