慶富獵雷艦詐貸案 陳慶男仍判25年
2021-02-26
慶富造船海軍獵雷艦詐貸案,高雄地方法院一審依違反銀行法、偽造文書罪等判董事長陳慶男二十五年,高雄高分院二十六日上午二審駁回陳慶男等人上訴,維持原判決,全案可上訴。
高雄地方法院一審依違反銀行法、偽造文書等罪,判陳慶男二十五年徒刑、併科罰金新台幣一億五百萬元,妻子陳盧昭霞共犯公司法未實際繳納股款罪一年六個月、前執行長簡良鑑共犯業務登載不實罪六個月,可易科罰金,顧問李維峰在不知情情況下交付帳戶予慶富使用無罪,另慶富也被判罰金二億八千萬元。
高雄高分院二十六日召開遠距視訊法庭,讓人在監獄的陳慶男遠距聆判,上午並宣判駁回陳慶男等人上訴,維持原判決,全案仍可上訴。陳慶男聽聞判決後則未表達意見。
慶富造船民國一○三年以約三百五十二億元標得海軍獵雷艦標案,在押陳慶男被控將原資額五億餘元虛增到四十億元,並造成聯貸銀行團一百三十億餘元損失,一○七年二月高雄地檢署偵結,分別將陳慶男、陳盧昭霞、陳偉志和簡良鑑及李維峰,依詐欺、背信、偽造文書、違反銀行法、公司法、洗錢防制法及違反營業秘密法等罪嫌起訴。
雄檢起訴認為嚴重損害國家利益,從重求處陳慶男三十年、併科罰金十億元;陳偉志二十五年、罰金六億元;簡良鑑二十年、罰金三億元。全案移審高雄地方法院後,爆出陳偉志棄保潛逃海外,陳慶男等人則都否認犯行。【記者劉大川/高雄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