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偽鈔搭車購物四次得逞 判八年
2021-02-26
三十四歲的呂姓男子八年前從綽號「阿文」處,取得偽造千元鈔瑕疵品及半成品共十九張,再以鐵尺、美工刀切割後,又向何男購買數張偽造的千元鈔,去年間共使用偽造千元鈔七次,分別用來搭計程車、買拖鞋、香菸、關東煮、麵包、飲料等等,期間四次得逞,三次被識破,台中地院依偽造貨幣罪,判呂男八年重刑。
判決書指出,呂男於一○二年間,在桃園縣中壢市,從綽號「阿文」男子處,取得偽造新台幣千元紙鈔成品瑕疵品十五張及半成品四張。呂男去年三月初,在中市后里鄉福德路住處,使用鐵尺、美工刀及剪刀切割電鍍紙色紙及亮片,在千元幣券之瑕疵品或半成品上製作反光條,使用金屬色奇異筆繪製正面左下角及背面左上角金色圖案,使用專業製圖工具繪製校準紙鈔上圖案,偽造了數張千元紙鈔幣券。
同年月二十九日下午,呂男在中市后里區文明路搭乘計程車,交付偽造千元鈔給劉姓司機成功。三十一日中午,呂在潭子區搭乘鐘男所駕駛的計程車,又以偽造千元鈔付車資還找零錢也成功。
檢方同時查出,同月間,呂男經由臉書網路搜尋聯絡後,在桃園市中壢區向臉書上暱稱為何姓女子姓名之男子,以四千元購買得五十張偽造千元通用紙幣,並收集偽造的千元通用紙幣數張。【記者于衛民/台中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