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明境管差別對待 監委促檢討
2021-02-09

圖為境外生入境後到櫃台報到。
(中央社檔案照片)
監察委員葉大華、蕭自佑九日表示,疫情期間,陸籍及外籍人士開放入境時間存在差異,小明們採分階段、分齡開放入境也有差別對待,希望行政院依聯合國指引、兩公約及兒童人權公約等相關規範,確實檢討改進。
葉大華、蕭自佑九日上午召開記者會說明武漢肺炎期間,滯留中國小明、小紅入境管制措施及權益調查案。監察院內政及族群委員會、教育及文化委員會聯席會議四日審查通過調查報告。
葉大華、蕭自佑表示,台灣政府在疫情期間實施的境管措施,陸籍人士及外籍人士開放入境時間確實存在差異,小明們因身分關係,採分階段、分齡開放入境也有差別對待。
監委指出,疫情爆發至今超過一年,小明類型多元,目前可掌握的小明人數約為四千六百八十一人,影響最鉅的群體應為大約二千五百三十九名十八歲以下長期在台生活、就學,前往中國探親後受疫情影響而無法入境、尚未取得台灣籍的陸籍配偶子女。
●落實人權考量 積極強化改善
他們認為,行政院應就聯合國指引及國際公約下列規範原則逐一審視後,積極強化及改善。
監委指出,面對疫情,國內指揮中心聘請或諮詢的專家學者,都是以醫療公衛相關專業領域為主,行政院應檢討相關機制應納入人權領域專家,適時跨領域合作,落實防疫政策人權考量。
另外,監委說,依據聯合國疫情指引,相關防疫及境管措施決策過程應強化公開及透明程度,建置人民參與及表達意見的管道。本案涉及主體為兒少,但未見權責機關主動蒐集兒少相關意見,建議教育部、衛福部應以兒少最佳利益為核心考量,納入兒少表意權機制。
因入境管制政策,導致部分小明、小紅滯留中國無法如期返台,影響在台灣居留期間法定一八三日的計算,以及受教權、家庭團聚等權益。監委表示,行政院應研議陸籍子女因疫情因素無法返台導致未能符合法定「每年在台居住逾一八三日」要件的彈性處理方案。
葉大華、蕭自佑強調,監院肯定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防疫有成,但為促使日後防疫決策在人權考量上更完備,行政院依聯合國指引、兩公約及兒童人權公約等相關規範,確實檢討改進,增益政府人權保護形象。 【記者劉達/台北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