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浩宇即日解職 缺額不再補選
2021-01-22
中央選舉委員會二十二日公告,民進黨桃園市議員王浩宇罷免投票結果為通過,被罷免人應自二十二日解除職務;王浩宇所遺任期不足二年,且桃園市議會議員缺額未達總名額一/二,缺額則不再補選。
中選會二十二日下午舉行委員會議,審查王浩宇罷免投票結果,有效同意票數多於不同意票數,且同意票數達原選舉區選舉人總數一/四以上,罷免案投票結果為通過。
中選會指出,王浩宇罷免案投票人總數為三十二萬七千七百五十八人,投票人數為九萬二千二百二十六人,投票率為二十八.一四%,有效票為九萬一千七百一十票;其中,同意罷免票數為八萬四千五百八十二票,不同意罷免票數七千一百二十八票,無效票為五百一十六票,罷免案投票結果,有效同意票數多於不同意票數,且同意票數達原選舉區選舉人總數一/四以上,投票結果為通過。
中選會說明,依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九十一條第一項、第九十二條第一項規定,罷免案通過者,被罷免人應自公告日起,解除職務;被罷免人自解除職務日起,四年內不得為同一公職人員候選人。
中選會進一步說明,王浩宇解除職務後,其所遺任期不足二年,且桃園市議會議員缺額未達總名額一/二,依地方制度法第八十一條第一項規定,不再補選。【記者劉達/台北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