錢櫃大火受害者 提團訟求償
2021-01-20

圖說:消基會廿日上午協助廿名受害者到台北地方法院遞狀提出團體訴訟。(中央社)
錢櫃林森店去年發生大火,造成六死多人受傷。消基會廿日協助二十名受害者到台北地方法院遞狀提出團體訴訟,向錢櫃、迪廣公司、練台生及五名員工、王姓工頭等求償三九七二萬餘元。
錢櫃林森店去年四月二十六日發生火災,造成六人死亡,多人受傷。台北地檢署去年十月間依刑法失火燒燬現有人所在之建築物、過失致人於死、過失傷害等罪起訴練台生等七人;負責經營錢櫃林森店的迪廣公司也被依違反職業安全衛生法起訴。
●二十名受害者求償近四千萬
消費者文教基金會指出,六名死者家屬已達成民事和解,每人獲得賠償金額超過千萬元,另有二十名受害者經由台北市政府協助,選擇委託消基會提出團體訴訟。消基會董事長黃怡騰、多名律師及受害者上午到台北遞狀求償。
黃怡騰及律師表示,這次提告對象包括法人迪廣公司、錢櫃公司、企業經營者練台生及五名員工,以及工程行王姓負責人,應連帶賠償新台幣三○四七六七五二元。另外,迪廣、錢櫃公司應連帶給付三倍懲罰性賠償金九二四五四四二元。
根據消基會資料,這次二十名受害者求償金額,依病情及後續醫療與復原狀況的不同,分別從五萬五四八○元至一○四九七○一二元不等金額。其中,蔡姓消費者後續診斷有類巴金森症候群,到現在仍持續就診於不同科別,並有不同的併發症產生,求償金額最高。
一名受害者指出,錢櫃自始沒有釋出要道歉的意願,雖然曾經試圖和解,但相關條件無法讓人接受,而且獲悉受害者想進行團體訴訟後便積極與他們聯繫,試圖各個擊破,讓團體訴訟無法成立。【記者楊沖/台北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