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選會:王浩宇22日解職
2021-01-16

民進黨籍桃園市議員王浩宇罷免案十六日投票。中選會宣布,有效同意票數多於不同意票數,罷免案投票結果通過,定二十二日審查結果並公告;王浩宇將在二十二日解除職務,且四年內不得為同一公職人員候選人。
●四年內不得為同一公職候選人
中選會透過新聞稿指出,王浩宇罷免案投票人總數為三十二萬七七五八人,投票人數為九萬二二二六人,投票率為二十八‧一四%,有效票為九萬一七○票,其中同意罷免票數為八萬四五八二票、占九十二‧二三%;不同意罷免票數七一二八票、占七‧七七%,無效票為五十六票。罷免案投票結果,有效同意票數多於不同意票數,且同意票數達原選舉區選舉人總數一/四以上,投票結果為通過。
依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九十一條第一項及同法施行細則第五十一條規定,直轄市議員罷免案投票結果,應由中選會審查,並在投票完畢七日內公告罷免投票結果。中選會將在二十二日舉行委員會議,審查罷免案投票結果。
中選會說明,依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九十一條第一項、第九十二條第一項規定,罷免案通過者,被罷免人應自公告日起,解除職務;被罷免人自解除職務日起,四年內不得為同一公職人員候選人。【記者楊沖/台北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