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污跨區抵換 環署重申不納修法
2021-01-16
環保署日前研商「空污排放增量抵換處理原則」修正草案,草案中空污「跨區抵換」讓外界擔憂恐讓南部空氣品質更惡化,環保署十六日重申,跨空品區抵換不納未來修正範疇。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去年十二月七日召開研商會議,討論「空污排放增量抵換處理原則」修正草案,研擬開放全台七大空氣品質區的空污排放量可互相抵換,假設位於高屏地區的開發案要新增一噸排放量,若是與嘉南地區進行跨區抵換,就須減少該區三噸的排放量。
不過,消息一出引發環保團體嚴正批評,前交通部長賀陳旦十六日也以「空污害命豈能用跨區抵換」為題投書媒體指出,空污就像交通壅塞具有在地性,跨區抵換只是帳面上抵減,完全無助於受害民眾的在地事實,呼籲環保署檢討。
對此,環保署十六日發布新聞稿指出,原先提出跨區抵換原則是基於空氣污染物會隨空氣流通、跨縣市會彼此互相影響,因此思考盼能透過上風處縣市更大倍數減少污染排放量,來改善上風縣市的空品以及對下風縣市空污。
環保署表示,去年底召開研商會議討論時,與會的民間團體對於跨區抵換的排放量計算方式及後續不同縣市追蹤執行狀況還有疑慮,也擔心會造成南部地區空污惡化,因此環署日前已經對外說明「跨空品區抵換不納入未來修正範疇」。
此外,針對賀陳旦投書中指出環保署編列經費汰換二行程機車和老舊貨車的進度不理想,環保署也表示,去年老舊機車淘汰目標為六十二萬輛,實際達七十八萬輛,大型柴油車去年目標淘汰六千輛,實際達到一.三萬輛。
環保署表示,空污的改善是全民共識,未來會透過各種不同面向、多管齊下改善空污狀況,各界對政策的意見與提醒,都會納入評估修正參考。【記者高照/台北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