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埔路地主放路障 林世賢帶隊拆除
2021-01-15

彰化市大埔路二百七十巷-延平段一千一百三十六之四地號的土地,十多年前就經最高法院判決認定為供公眾通行既成巷道,最近地主在巷道兩端搭圍籬並放置紐澤西護欄路障,影響及危害公眾通行與安全,市公所為保障市民通行權,公告請地主於一月十一日前自行移除路障,但地主逾期未處理,市長林世賢十五日帶隊執行拆除,以保障市民通行權益及安全。
市長林世賢指出,大埔路二百七十巷十多年前由於巷道的柏油路面,曾遭破壞而引發法律訴訟,最後經最高法院判決認定,該巷道是屬於「具有公用地役關係」的公眾通行既成巷道,未料地主最近卻在長三十公尺、寬六公尺的巷道兩端,搭起圍籬並放置紐澤西護欄路障,嚴重影響通行。【記者梁添義/彰化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