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小吃被譏量少 心生不滿開槍判9年
2021-01-12
四十五歲的朱姓男子前年底到酒店包廂訪友,應劉姓友人要求帶些吃的過去,朱就僅買二根大腸包小腸前往,後因數量過少被譏笑,朱男氣得持槍擊中劉男右胸,酒店員工阿川上前制止,也遭朱開槍,所幸子彈僅由頸部擦過,台中高分院依殺人未遂罪,判朱男徒刑九年。
判決書指出,朱男於一○八年十二月二十五日深夜,至台中市一家時尚會館包廂拜訪劉姓友人,劉就要朱帶些吃的過去,朱就僅買二根大腸包小腸前往,後因購買大腸包小腸數量過少,遭劉男當眾數落,朱因而心生不滿,離開包廂至他的機車置物箱內,取出改造手槍及子彈,再返回該會館大廳櫃檯前,與劉再發生爭執。
朱隨後取出改造手槍,拉滑套時彈匣掉落地面,朱拾起彈匣裝回手槍後,將手槍槍口抵住劉頭部太陽穴,劉隨即反擊,二人開始拉扯,會館廖姓員工見狀,上前擋在二人中間勸阻,朱男隨即嘗試開了一槍射擊,惟無法順利擊發,朱改向朝地板開槍擊發成功,所幸未造成直接性傷害。
朱在推擠中再朝劉男開了一槍,子彈穿過劉的右胸,使劉受有創傷性右側肋骨骨折及氣血胸、創傷性橫膈破裂、創傷性肝臟撕裂等傷害而倒地。
該會館員工阿川見狀,即衝上前欲制止朱,朱於拉扯過程中,朝阿川頸部方向也開了一槍,所幸子彈僅由阿川頸部擦過,經在場員工將朱男壓在地,並將劉男及阿川送醫急救,均倖免於死。
二審審酌,朱男與劉姓友人在發生爭執時,未思秉持理性與和平態度處理與解決,朱就持槍朝劉及服務生阿川身體射擊,置他人身體安全於不顧,造成二人受傷,犯後又否認犯行,遂依殺人未遂罪判朱徒刑。【記者于衛民/台中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