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次住宅補貼 18日申請
2021-01-11
屏東縣政府將於一月十八日至二月五日受理申請、一○九年度第二次住宅補貼,每戶每月最高補貼三千元,申請條件需年滿二十歲、家庭成員均無自有住宅、家庭成員每人每月平均所得低於三萬九百七十元、戶籍內每人動產限額低於二十二萬五千元及家庭不動產限額現值總額低於五百三十萬元,歡迎符合資格之民眾踴躍申請。
屏東縣政府表示,一○九年十二月已核定二千三百○三戶住宅補貼,尚有四百四十四戶可供申請,請租賃住宅地在屏東縣之民眾踴躍提出申請,另適逢秋冬防疫專案,鼓勵民眾於住宅補貼線上申請作業網站提出申請,省時又方便。【記者魏安娜/屏東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