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架空纜線亂象 北市有專法管理
2021-01-09

「道路上空纜線像蜘蛛網一樣,何時才能好好整理?」這是市民對於架空纜線紊亂,影響市容觀瞻時普遍的心聲。為了解決這個問題,臺北市政府工務局新建工程處訂定了「臺北市市區道路架空管線設置管理辦法」,未來臺北市將有專法管理在道路上的架空纜線。
臺北市道路管線暨資訊中心主任陳宏銘表示,自今年七月一日起,在臺北市市區道路範圍內,無論公有或私有佈設纜線都需依「臺北市市區道路架空管線設置管理辦法」規定,經過申請許可後方得設置;而目前道路上既設架空纜線,必須在一一三年七月前補辦申請許可。未經申請許可擅自設置或逾期未補辦申請許可,經通知未改善得逕予強制拆除,拆除費用由設置者負擔,並將依「臺北市市區道路管理自治條例」第二十九條規定罰處新臺幣三千元以上一萬五千元以下罰鍰。
新工處挖掘管理科科長黃繼模表示,未來臺北市依法申請許可設置的架空纜線,橫越道路纜線垂直淨空須達四點六公尺以上,不得懸垂、交錯或糾結;而合法設置的架空纜線,兩端都必須有標示申請人名稱及許可證字號以供辨識。另在臺北市已完成共同管道或纜線管路鋪設之路段,將不得申請新設或增設架空纜線,並須配合將架空纜線拆遷或移入共同管道或纜線管路,以加速架空纜線地下化。
黃繼模科長說明,「臺北市市區道路架空管線設置管理辦法」將於一一○年七月一日實施,預期新法上路後,除提供架空纜線設置者依法申請許可的管道外,同時可以對臺北市市區道路範圍內之架空管線進行有效管理,達到維護市容景觀及公共安全之目標。【記者許守仁/臺北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