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火災事故 遺留火種最多
2021-01-09
內政部九日公布一○九年一月至十一月的火災事故二萬六百八十七次,其中死亡一百四十五人,受傷四百三十六人,起火原因以遺留火種占最多,搶救出動人員共五十二萬五千六百一十九人次。一月十九日是消防節,內政部感謝消防人員的付出貢獻。
內政部指出,一○九年一至十一月火災事故計二萬六百八十七次,較一○八年同期減少四百九十九次,其中A一、A二及A三類分別發生一百一十三次、九百三十七次及一萬九千六百三十七次;平均每天處理六十一.八次火災事故,較上年同期減少一.七次。
在起火原因方面,以遺留火種如蚊香或其他微小火源三千一○七次、占十五.○二%最多,電氣因素二千六百二十五次、占十二.六九%次之,爐火烹調二千三百八十五次、占十一.五三%居第三。
至於起火類別,以建築物火災發生六千四百八十四次、占三十一.三四%最多;建築物又以集合住宅二千四百二十一次、獨立住宅二千三百九十一次,合計四千八百一十二次占七十四.二一%最多,森林田野火災三千四百○七次、占十六.四七%次之,車輛一千三百二十一次、占六.三九%居第三。
起火處所以路邊七千○三十七次最高,廚房二千五百二十七次居次,墓地一千四百一十四次居第三,另臥室、倉庫、客廳及陽台分別為六百五十五次、四百八十六次、四百一十八次及三百五十七次。
若以縣市別來看,每萬人口火災發生次數火災發生率以嘉義縣二十二.五五次最高,苗栗縣二十二.○五次居次;另嘉義市三.五二次、新竹縣三.七七次及基隆市三.九九次較低。
一○九年一至十一月火災事故死傷人數計五百八十一人,較上年同期增加十一人,其中死亡一百四十五人,受傷四百三十六人;每一十萬人口火災死傷人數的火災死傷率為二.四十六人,較上年同期增加○.○四人。【記者楊沖/台北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