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勵吹哨揭弊 檢舉獎金四百萬
2021-01-07
為鼓勵民眾吹哨揭弊,金管會七日表示,重大金融違法案件,獎額由最高新台幣四十萬元,大增十倍至四百萬元,但為避免浮濫檢舉,增訂實名檢舉才能領獎限制,最快下週發布生效。
●修正給獎規定 杜絕浮濫檢舉
金管會近期將修正發布「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受理民眾檢舉金融違法案件獎勵要點」,重點在提高檢舉獎金,鼓勵民眾吹哨,同時,為因應獎金大增,也修正相關給獎規定,杜絕浮濫檢舉情形。
金管會檢查局副局長張子浩表示,目前檢舉重大金融違法案件,視情節每案獎金為二十萬元或四十萬元,最快下週起,將提高至二百萬元及四百萬元,大增十倍;違法情節較輕微的案件,視情節檢舉獎金有一萬元或五萬元,未來將提高至五萬元及二十五萬元,也增加五倍。
至於重大金融違法及違法情節輕微案件的定義,獎勵要點有明確規定,舉例來說,重大金融違法案件有兩類,最重為被檢舉者被裁處逾一千萬元罰鍰,或遭法院判決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現行檢舉獎金為四十萬元,未來會提高至四百萬元。
金管會統計,累計從二○○五年增設檢舉獎金以來,共發出二十九件、二百三十二.一萬元,類型以證券、期貨類最多,例如未經核准,就地下經營投顧、期貨的案件。
●未以真實姓名檢舉不能領取
不過,張子浩指出,因獎金大幅提高,核發獎金規定也會更為謹慎,金管會修正相關規定,限制匿名檢舉、未以真實姓名檢舉,未來將不能領取獎金;並增訂若檢舉人因同一案件,已領到其他單位獎金,兩邊要合併計算,超過獎額的就不再核發。【記者楊沖/台北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