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收賄炒股 勞動基金官員羈押禁見
2020-11-27
原勞動部勞動基金運用局國內投資組游姓組長涉嫌接受高價餐飲,操控特定公司股價,並有不明財產逾九百萬元,涉貪污罪嫌。北檢二十七日向法院聲押游男,台北地院裁定羈押禁見。北檢下午發動第二波搜索行動,預計約談其他涉案人或證人到案。
勞動部日前接獲情資,指任職勞動基金運用局國內投資組的游男涉有異常,今年九月十八日將他調離主管職務,擔任專門委員,並由政風處進一步調查,發現游男於上班時間私自進行興櫃股票交易。勞動基金運用局於十一月十一日將游男記過一次處分。游男則申請十二月間退休。
勞動部查證過程中,察覺游男可能涉及其它不法情節,要求政風處循序報請法務部廉政署進行查處。廉政署報請台北地檢署指揮偵辦。
檢廉調查,游男涉嫌接受高價餐飲招待後,今年八月間要求替勞動基金運用局下單的證券公司,以運用局勞動基金相關帳戶,持續掛單買進特定公司股票,達到操控特定公司股價目的。
檢廉查出,月薪約新台幣十萬元的游男,自民國一○一年九月至今年九月間,每月平均支出信用卡費十五萬至二十二萬元,還有將近九百萬元現金存入個人帳戶,涉嫌貪污治罪條例違背職務收賄罪、財產來源不明罪、證券交易法操縱股價罪。
北檢二十六日指揮廉政署兵分三路搜索,並約談游男及其妻子到案,當晚先後移送北檢複訊。據了解,游男否認犯行,辯稱存款是投資所得,未涉及不法。檢察官漏夜偵訊後,二十七日凌晨向台北地方法院聲請羈押禁見游男,游妻無保請回。
台北地方法院審理後,認定游男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等罪,犯罪嫌疑重大,且所犯為最輕本刑五年以上重罪,有勾串共犯之虞,傍晚裁定羈押禁見。【台北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