露營偷拍女子沐浴 員警被訴
2020-11-27
高雄市一名陳姓警務員今年八月間,與妻子一起至台中市和平區露營,涉嫌在露營區浴室頂端縫隙偷拍林女沐浴,經林女發現呼喊求救,林女的丈夫趕到,將正要離去的陳員擋住,並報警處理,陳男辯稱「以為隔壁間是我的妻子李女,始持手機拍攝,用以測試露營浴室安全」等語,台中地檢署經核依妨害秘密罪嫌,將陳員起訴。
起訴書指出,四十九歲的陳姓警務員於今年八月十日中午,在台中市和平區裡冷巷露營區浴室,涉嫌趁林姓女子在浴室洗澡,在林女洗澡的隔壁浴室,持手機透過浴室隔間頂端縫隙,由上往下偷拍林女沐浴。
林女洗頭抬頭時發現有手機鏡頭對她拍攝,隨即大聲呼救,林女的先生詹男與友人馬上趕到浴室查看,發現陳正欲離去,乃當場阻止陳離去,並在陳手機內,發現有林女洗澡影片,遂即報警處理。
偵訊中陳坦承確有其事,但辯稱「以為隔壁間是我的妻子李女,始持手機拍攝,用以測試露營浴室安全」。
陳的妻子則證稱「丈夫有詢問是否要去洗澡,而我因為露營東西尚未收完,故丈夫說要先過去」等語。
檢察官經核三方面說詞,與事證等等,依妨害秘密罪將陳起訴。【記者于衛民/台中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