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市稅捐處籲儘速繳納地價稅
2020-11-23
高雄市稅捐稽徵處二十三日表示,今年地價稅開徵,距離繳納期限截止日十一月三十日,只剩沒幾天了,還沒有繳納的民眾請儘速繳納,如果是申請委託金融機構或郵局轉帳繳稅者,請務必於十一月三十日二十四時前預留應納稅額之存款,以利轉帳扣款繳稅。
稅捐稽徵處說,至便利商店或以信用卡、晶片金融卡、活期(儲蓄)存款帳戶等方式繳稅者,繳納截止日開放至繳納期間屆滿後二日(十二月二日)二十四時前,逾期僅可至代收稅款之金融機構(郵局不代收)繳納。
稅捐稽徵處提醒,依土地稅法規定,納稅義務人未於稅單所載限繳日期內繳清應納稅款者,每逾二日按滯納數額加徵百分之一滯納金;逾卅日仍未繳納者,移送行政執行分署強制執行,故十二月三日以後才繳納地價稅者,會被加徵滯納金,請多加留意。
稅捐稽徵處表示,如尚未收到稅單或已收到而遺失者,請立即於開徵期間內親臨任一稅捐稽徵機關,或撥打該處服務電話、跨縣市電話語音服務系統申請補發;亦可利用自然人/工商憑證或已註冊健保卡及密碼至該處網站、財政部稅務入口網,或電子稅務文件入口網線上申請補發。【記者李漢儀/高雄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