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檢破獲野生動物盜賣集團
2020-11-20

圖:南檢查獲貓頭鷹(領角鴞)等保育類動物活體,違法販售、盜獵、走私。
記者黃鐘毅翻攝
今年六月間,南檢檢察官黃銘瑩在偵辦其他案子的時候,發現嫌疑人飼養一隻貓頭鷹,該貓頭鷹是野生動物保育法規定的第二種珍貴稀有物種,最後追查到買賣複雜、勾結盜獵者、海關走私的大盤商陳姓男子,查出十九種稀有野生動物共六十四隻,經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後,檢方將持續追查上游捕捉者及下游的購買者。
檢察官黃銘瑩於六月十八日在偵辦其他案子的時候,查獲民眾有違法購買飼養領角鴞之情事,因此檢方決定擴大偵辦,在七月搜索時又發現射紋陸龜五隻,這種烏龜要價都是萬元起跳,因為是一級保育類動物,而且還是外來種,讓檢方懷疑私下販售野生動物的嫌疑人,可能與走私相關。
後來,在全國北、中、南大規模搜索,一直到十一月十七日止查出十九種保育類動物共六十四隻,其中射紋陸龜、長冠八哥、山麻雀、黃領帽亞馬遜鸚鵡、黃頭亞馬遜鸚哥,都是一級瀕臨絕種的保育類動物,分別暫交由相關主管機關、動物保護協會及地區收容中心安置暫養中,並持續釐清追查。【記者黃鐘毅/台南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