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獄第六次酒駕 害死友人遭起訴
2020-11-20
台中市有五次酒駕前科的林姓臨時工,今年四月間,在烏日區與友人烤肉聚餐,席間喝下高梁酒,竟駕車載好友梁男,車行經烏日區環河路快車道時,林男駕車撞上分隔島,坐在副駕駛座的梁男彈出車外,頭部重創死亡,林的酒測值也高達一點二三毫克,案發後林與被害人家屬達成和解,台中地檢署依公共危險酒駕致人於死罪嫌,將林男起訴。
起訴書指出,四十歲的臨時工林姓男子從一○三年至一○六年先後犯下五次酒駕紀錄,分別被判處六月、四月、六月、六月、八月不等徒刑,經發監執行,至一○七年十二月二十八日縮刑執行完畢。
今年四月一十二日中午,林男在友人陳男位於中市烏日區學田路的住處與友人梁男、廖等四人一起烤肉聚餐,林於席間飲用高梁酒二至三杯後,反應應會遲緩,當天下午四時許,林酒駕搭載好友梁男,欲開車前往廖姓友人位於太平區的住處,車行經中市烏日區環河路二段快車道往大里方向,當時天候晴、路面乾燥、視距均屬良好狀況。
林男駕車行駛間,因酒力發作致使注意力、控制力、反應能力均顯著下降,駕車自行擦撞上快慢車道分隔島,致使坐在副駕駛座的好友梁男彈出車外落地,頭部受重創、肝臟出血、腹腔積血,經送醫院急救,延至同月十四日晚間不治死亡。
見察官經核酒駕肇事的林男自己頭部與左手也都受傷,主動向前往處理的員警自首為肇事者,酒測值高達一點二三毫克,林男也因酒駕肇事,造成好友梁男的傷重不治,自責與後悔不已,事後也已與梁男家屬達成和解,依公共危險酒駕致人於死罪嫌將林男起訴。【記者于衛民/台中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