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訂新冠強制檢測 遭批有違人權
2020-11-15
香港政府十四日針對新冠肺炎疫情祭出「強制檢測」新規,泛民主派區議員范國威與多個團體十五日聯合召開記者會表示反對,他們批評港府相關做法有違人權並損害個人隱私。
香港行政會議十四日通過訂立「預防及控制疾病(對若干人士強制檢測)規例」,賦予政府可強制某類人士接受新冠肺炎疫情檢測,例如在疫情爆發的處所居住或工作、特定職業人士、接近完成十四日檢疫的抵港人士等。
另外,醫生可按臨床判斷,向懷疑確診者發出書面指示,要求前往衛生署或合資格私人化驗所接受測試,違規者可定額罰款港幣二千元(約新台幣七千四百元)及發出強制檢測令;若再違強制檢測令,則屬犯罪,最高可判第四級罰款二.五萬元及監禁六個月。
上述「強制檢測」新規從十五日零時起生效。
香港專職醫療人員及護士協會幹事劉凱文指出,擔心強制檢測措施會影響醫護人員與患者之間的信任,導致市民因不願意提供唾液樣本而不去求診,最終反而會適得其反。
●未先諮詢公眾是「硬上馬」
公民中心成員歐贊年表示,市民是否願意提供唾液樣本是個人人權,強制檢測違反個人意願,有市民擔心其樣本會交予大陸化驗公司,損害個人隱私;他批評,港府未先諮詢公眾,隨即推行相關措施,這種做法是「硬上馬」。【中央社十五日電】